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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十一章 暗夜杀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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两个小时后,众人齐聚佣兵团驻地,在其他团员的目送下,离开小屋。

队员的兵器按照个人特长制造。

布兰迪是身材健壮是一名刀盾兵,都是优秀级别的武器,他自己对于防御之道十分自信,扬言上次和叶寒风战斗,若是用上兵器,绝对是胜者。言下之意,对于之前的战斗,心有不甘,如果不是叶寒风忙得不可开交,早就发出挑战。而眼下正好有任务,他暗自决定露一手,让叶寒风好好瞧一瞧他的能力。

队伍中唯一一名职业级远程攻击单位自然非布兰特莫属,他身上的弓属于特质,显然不是德科诺兰年度试炼胜者的奖励,一直用黑布包裹起来,显得十分稀罕。他属于高冷类型,兴许只有时刻保持冷静才不会影响他的准头,到目前为止对叶寒风都没有什么好脸色,除了他们三兄弟,极少开口和其他人沟通。

乌克斯一脸憨厚,带着大山里的纯朴,在队伍很受欢迎,毕竟他是整个队伍中年度试炼排名最高的,敬畏强者是一种很自然的规律,至少,没有人敢轻易开罪他,加上他很好说话,人缘自然好起来。让叶寒风想不到的是,乌克斯除了配备一柄长剑,身后还背着一个用黑布套起来的长条兵器,目测之下向铁棍,不过在没有真正见到之前,谁也不敢下定论。就算是叶寒风过问,他也不说,只是说到了时候,自然亮相。

叶寒风之所以没有继续追问乌克斯,因为队伍中有一个更加古怪的马尔斯。

马尔斯一身紧身布衣,脚上一双普通布鞋。这些看起来都很正常,毕竟整个队伍除了叶寒风,其他人没有一个能够装备铠甲护具,让人奇怪的事,马尔斯两手空空,不像是去和魔兽搏杀,看起来更像是野游之人,背着手,闲庭阔步。

叶寒风忍了几次,最后还是没有忍住,问:“马尔斯,我这里还多出一柄弩,给你防身。你不是年度试炼第十八吗?德科诺兰学院应该有奖励你定制武器的资格。怎么不见你带在身边?”

马尔斯依旧一副乐呵呵的笑脸,殷勤的接过递过来的弩。

弩一共只有三把。全是优质级品质,攻击力强劲,一箭射出,能够击穿一堵十厘米的厚墙,配以优质级弩箭,击杀初级魔兽那是手到擒来,如果射到致命要害,射杀中级魔兽也不在话下。不过,除了叶寒风精通弩箭之道,其他人恐怕很难射中目标,叶寒风的期望只是让它们干扰目标,或者抱着瞎猫撞上死耗子买彩票的心态。

他的盾牌被洛璃儿打爆,只剩腰间那柄六十厘米的重型短剑,所以自己装备了一副弩。第二幅弩给了库克,他的武器比较单一,只有一柄精锐级的钢枪,最终要还是是他信得过的人,交给他才不怕被人背后射黑弩。第三把,现在在马尔斯手里。

马尔斯双手接过弩,有点爱不释手,弩宽三十厘米,长四十五厘米,利用简单的机括原理,可以提前装填五支弩箭,仿佛知道他们是初学者,弩上还特地配有瞄准的十字准星。

“老大,我有兵器,你看!”

马尔斯把弩挂在背后,神秘兮兮的从衣服里摸出一柄匕首,匕首很小,属于袖珍一类,所以他能够藏在袖子里,难怪没有那兵器。

“你是?刺客?”

叶寒风有点惊讶,年度试炼是在众目睽睽之下的战斗,明刀明枪的打,对于刺客这种背后下黑手的职业,十分吃亏。先不说实力,兵器长短占尽优势。在高手如云的德科诺兰学院,很难想象凭着这枚袖珍匕首,如何以劣势战胜一个个强劲对手,挤入前五十,并且位列第十八。

“老大说是,那就是吧。不过,现在我可以冒充弩手。嘿嘿————”

听着一串贼笑,望着转身离去的马尔斯,叶寒风心头一紧,难道这家伙还隐瞒着什么?希望不是什么坏消息吧。

丹尼尔年度试炼十五名,他显得比较正常,是一名背负骑士剑的俊小伙,至于他加入狂龙佣兵团的愿意,按照他自己说的说法。当初叶寒风当众宣布七天之内创立德科诺兰学院第一个佣兵团,他十分不屑,并且对自己发誓,若是连这种大话都能实现,他就加入。

当时抱着的只是嘲讽之意的一句话。只是,让谁都没有想到,丹尼尔真的言出必行,甚至都没有人知道他有过这句玩笑。

所以,叶寒风认为他是一个很有信誉,言出必行的俊小伙,而按他的话,他是一个立志成为伟大骑士的男人。

呵呵,只是眼前这个即将伟大的骑士,连一匹最劣质的战马都没有。

跟在队伍后面的两位佣兵团成员,他们的武器很简单,一个是剑盾兵,另一个是枪盾兵,不过,目前主要职业是辎重兵,负责背负物资和生活用具。

格兰之森在肯塞尔城西北方,属于原始森林,树高林密,魔兽横行,被视为平民禁地,去多少死多少。

叶寒风领着队伍走出北门。尽管城内剿灭黄昏之手的战争正在继续,但随着佣兵公会受挫停止进攻,佣兵们仿佛忘记了战争,纷纷开始承接任务,前往格兰之森。所以,当他们走出北门,此起比伏的吆喝声,主要是接到任务的佣兵队伍招募人手,或者是临时组建的队伍突然有人来不了,站在门口招募。在这地方也有大量闲散佣兵等待招募,只要价格谈拢,就会结伴出行。

此时正是下午时分,属于高峰时期。除了招募队员的佣兵团,还有一些临时摊位。城里面买卖需要交税,性格随行的佣兵们就在城门外摆摊,大多数是从魔兽身上扒拉下来的东西,比如火焰虎的牙齿,暗影狸猫的皮毛,等等一下材料。不过,也有一些稀奇古怪的东西。

叶寒风领着队伍直接无视他们,径直走到一个马厩旁。

有商机自然就有追逐利益的商人。马厩是商人开的,不过,他们即便是开在成为,也必须给交税,听说价格不菲,而且并不是谁都能在这里开马厩。眼下只有三家正常营业,甚至他们都不避讳,直接把背后势力的旗帜挂了出来。分别是第一家族,第二家族和佣兵公会。

叶寒风走进佣兵公会开的马厩,出示狂龙佣兵团徽章,登记之后,领了十匹老战马。至于为什么是老战马,租金便宜,能省则省。

马厩对面的酒馆。

饿狼佣兵团团长尼古丁早已经等得不耐烦,叶寒风还在领取战马,从马厩里出来一个人,笔直的走进酒馆。

“那个就是狂龙佣兵团团长叶寒风,其他九个是他的团员。”

尼古丁点了点头,丢出一枚银币,头也不回:“滚。”

看着叶寒风的队伍,尼古丁大为失望,对着做在对面的人说:“肥猪头洛克亲自找老子,还以为是什么棘手的货色,靠,简直是侮辱老子。连铠甲护具都配不起,这是哪门子佣兵团?老二,你走一趟,把他们的脑袋给我送回来。”

饿狼佣兵团一把手是尼古丁,二把手就是对面之人,名叫佛朗,是一个杀人不眨眼的狠角色,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砍人脑袋,佣兵界给他取了一个屠头外号,是一个谁都不想惹的人。

“大哥,”佛朗越看叶寒风的队伍,越不看好:“随便派几个人都可以弄死他们。”

“老二,你还是走一趟,洛克虽然不怎么样,毕竟是给我们卖情报的主,就当给他一个面子,走个过场。”

佛朗觉得很有道理,当即起身:“大哥,稍息片刻,我去去就回。”

尼古丁也不在意,挥了挥手,仿佛已经看到任务完成,心情大好,开始大吃大喝起来。

佛朗走下酒馆,伸手一朝,酒馆中立刻站起来二三十人,一个个不是披甲就是铁甲护身,装备堪称豪华。

“都起来干什么?”佛朗不乐意了:“去那么多人,岂不是让人笑话?你们五个,跟我走。”

佛朗带着五个手下,出门骑上高头大马,追杀叶寒风等人。

老马识途,关键时刻能救人。但,老马终归是老马,体力不行,脚力不行。

狂奔三里,胯下老马已经喘息不止。叶寒风不得不放缓马速,心里连连摇头,本打算日落之前感到格兰之森营地,眼下只能走夜路。抵达格兰之森营地休息一夜,明日一早进入格兰之森。

肯塞尔城离格兰之森很近,对于繁荣的商贸造成极大的威胁,所以,才有了格兰之森营地,其作用是挡住格兰之森,以免魔兽流窜,袭击商旅。很自然的,佣兵们就把格兰之森营地当作进入格兰之森的桥头堡和庇护所。

队员们显得十分激动,德科诺兰学院校规是变态级的,想要离开德科诺兰学院都是一件难事,更何况离开肯塞尔城。十个人有八个第一次走出肯塞尔城,不兴奋才怪。

叶寒风也是第一次出城门,不过,他相信佣兵界流传的一句话:一出城门深似海,刀头舔血生茫然。

日落之前,一切都很平静。日落之后,周围渐渐陷入黑暗之中,虫鸣鸟叫,显得格外清晰。

“注意安全,警惕野兽袭击。”

叶寒风担忧的说了一句,队伍也不再是拉成一条线前进,而是聚拢在一起。高举火把,照亮一方净土。

行了又一个小时,队员们开始进食。

“库克,马尔斯,”叶寒风点名道:“你们和我一起放哨,等会儿乌克斯你们三个来换我们,给马喂一点水。要是在我们手里累死,要陪一大笔资金。”

特种兵的习惯,叶寒风才不会做靶子一样的明哨,他一转身钻入黑暗中。

临时休息的地方选择在道路旁的一小片空地,周围是茂密的树木,今夜乌云遮月,更显得暗淡无光。举得火把的空地就显得格外刺目。

“混账,怎么还不来?”

佛朗气急败坏的抱怨,他们的马都是好马,撒腿狂奔,能跑一个时辰,很快据跑到叶寒风他们面前,在一出惊现之处埋伏起来。他们人数虽然少,但每一个人都配备强弩,伏击之下,先用拌马绳绊倒叶寒风他们的马,一轮攒射,至少能射翻四五个,接着一拥而上,把从马背上掉下来,摔的七荤八素的人砍了。

任务简单极了。

只是佛朗等到日落,还不见叶寒风的身影,甚至怀疑他们是不是发现了什么,回城去了。于是派了两个人走回头路,看看叶寒风他们为什么如此磨蹭。

不得不说,是老马的磨蹭救了叶寒风一回。不过,很快佛朗就知道他们停止修正,开始进食。而且,距离他们不过五百米。骑马也就走两步的路。

“这群王八蛋,”佛朗怒道:“做任务还是出来散步?一个下午走了那么一点路,还停了下来,不等了,兄弟们,抄家伙,杀过去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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